贵州商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贵州商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商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1731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源于1947年创立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拥有78年的办学历史,是贵州商科教育的发祥地。多年来学校秉承“尚信塑品 致用立身”的校训,扎根贵州大地办学,培养了10万多商科英才,被誉为“黔商摇篮”。
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269人。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和领军人才各1人、拔尖人才3人,拥有高层次创新型人才2人、优秀青年人才9人、博士179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金师”8人。开设有32个本科专业(含1个合作办学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文学5个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以建设高水平新型商科大学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统筹学校发展全局,面向现代服务业和商业数字化,努力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为主的专升本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实施专升本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其中应急管理专业与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对进行联合培养,培养地点设置在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按照《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黔招考职〔2025〕1号)要求执行。
第六章 专业考试
第八条 专业考试及资格审查
1.专业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满分150分。
3.专业考试参考书目如下表:
4.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及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4月22日-4月24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贵州商学院尚文楼A1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审查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按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6.专业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时间:2025年4月26日。按专业考试准考证所示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7.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 试合格分数线(分专业分科类)。
8.本校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但须参加本校组织的相关职业测试,学校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轮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其他高校免试生的征集志愿填报。
第七章 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办法
第九条 考查大纲
1.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范围
考生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对报考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应用。
2.试题类型
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社会现象、社会热点等诸方面。
第十条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科目
1、基本素质测试
(1)自我介绍(不超过 2 分钟);
(2)社会热点问题分析(不超过 3 分钟),考生随机抽题现场作答。
2、职业能力测试
考生随机抽题现场作答(不超过5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了解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 测试具体流程
考生根据自己所属组别→进行资格审查→在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候考区→考生抽签后根据序号进入测试室进行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
第十二条 测试要求
设置测试室和候考室,在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到候考室集中,安静做好等待资格审查。测试开始后,未进行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安排,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测试室设专人值守,除评委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第十三条 评分标准与方式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满分共计15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 70 分(自我介绍满分30分,社会热点问题分析满分40分),职业素质测试满分80分。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成绩,根据学校专升本招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评分标准,由测试组评委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后的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
第十四条 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3.参加笔试考生,除应自行准备好考试必需文具外,其他物品(包括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考试封闭区。
4.参加测试考生,服装上严禁出现能体现本人身份信息的任何标识图案。
5.考生严格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考区内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贵州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已被录取的考生,由贵州商学院组织开展体检,体检要求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未如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学校另设有校内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围绕“奖、贷、助、勤、补”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商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1号
来源:贵州商学院
本文标签:贵州省专升本 政策公告 贵州商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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